我省明确“美丽街区”“精品街道”评价标准
实行垃圾分类被纳入评价标准
本报讯(实习生李碧瑶 记者宋平)近日,省住建厅印发《河北省“美丽街区”“精品街道”评价标准》,提出2019年底前,石家庄、唐山、保定、邯郸每市创建不少于2个“美丽街区”、1条“精品街道”,其他市创建不少于1个“美丽街区”、1条“精品街道”。其中,实行垃圾分类被纳入“美丽街区”“精品街道”评价标准。
根据评价标准,创建“美丽街区”,街道和社区要配备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,标识清楚;居民分类投放意识普遍形成,投放准确率较高;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监督机制。创建“精品街道”,要建立沿街门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制度和日常检查考核制度,日产日清。
按照要求,各地应推行“美丽街区”“精品街道”管理工作街(片)长、路(巷)长负责制,实行网格化监管、不定期督导检查和自评互评等工作考核评价制度,营造良好创建氛围,创出特色、做出亮点、抓出精品。
年底前,省住建厅将按照“双随机”和高质量发展要求,依据评价标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和评价。对特色鲜明、管理精细、长效机制健全的典型项目进行推广,并优先纳入省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对象。 |